公告通知

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网上申请重修的通知

时间:2012-02-22浏览:91设置



各院(系):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2010年修订)(郑轻院[2010]65号)》之规定,自2010级开始,取消本科学生毕业前补考,经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及其它原因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将只能通过重新修读(简称重修)方式获得学分。重修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时间:2月22日10:00-2月26日22:00

二、申请课程: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学生登录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本人应申请重修的课程。

三、申请流程:先到“学生成绩”中“申请重修”申请重修课程,然后到“网上选课”中“重修选”选择重修课程中上课班级。按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网上申请课程重修流程》进行。在申请时间内,学生完成申请重修并选择重修课程上课班级,请于2月28日星期二上午到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重修听课证”。学生凭重修听课证参加重修学习及考核。

四、相关说明:

1.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者、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课未取得学分者,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查看本学期教学任务,若本学期开设相应环节或课程,填写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办理重修手续。此部分学生凭《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参加重修学习及考核。

2.对于无法跟班上课的情况,可选择以后学期重修或申请免修,每学期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申请免修学生填写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2010级)》。

3.重新修读课程应按上级批准的收费标准按学分交费。收费安排另行通知。

4.暂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的重新修读申请。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网上申请课程重修流程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2010级)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12年2月21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