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班级、学生家长:
食品与与生物工程学院2010级学生孙某15名同学,在2010年11月7日晚上11点左右在2号宿舍楼下大声喧哗。
孙某等15名同学无视学校纪律,晚上休息时间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在同学中造成的影响极坏。事发后,以上同学能认识得到错误的严重性,态度诚恳。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及广大同学,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研究,给予孙某等15名同学通报批评,根据《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助困工作意见》取消下学年困难生资助申请资格。孙某作为事件的组织者,对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决定辞退其班干部职务。
望以上15名同学能吸取教训,自我反省;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