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仪器分析》考试中,以下同学没有按照考试纪律和监考老师要求,诚信考试,发生了违纪现象,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严肃处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食品科学与工程10-1班,李*,学号541003010116
处理决定如下:
1、将违纪相关情况通告学生家长;
2、取消下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3、取消下学期四位同学的评优评先资格,不在推荐参加党课培训;
4、是班级干部的给予辞退,是学院学生会干事的给予开除;
5、取消四位同学所在班级、宿舍集体评优资格;
6、相关情况通报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