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十佳“轻院之星”、
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创建我校优良学风,为广大学生树立学习楷模,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现将2010年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二、评选程序
1、笔试环节
2010年11月11日,学生处将组织对各院(系)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笔试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开演讲环节
学生处将根据候选人笔试成绩综合确定进入公开演讲环节候选人,2010年11月25日将举行候选人的公开演讲比赛,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投票环节
学生处将把参加公开演讲环节的候选人制作成网上投票系统,通过网上投票与广大在校生形成互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候选人基本情况,并投票。
网上投票时间:2010年11月22日—11月30日
4、12月中上旬,学生处根据以上环节得分情况,确定十佳“轻院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初步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学校审批后进行表彰。
三、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十佳“轻院之星”和十佳“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要严格审核候选人材料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2、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推荐学生和广大在校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去,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教育的重要手段。
四、备注
1、如上述时间和程序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此活动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党委学工部(处)
2010年11月8日